“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以下简称“推优”),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任务之一。实践证明,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不仅符合新时期党的建设和需要,而且也有利于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团中央和学校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推优”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我国亿万青年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奋斗。及时把大批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各级团组织应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把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级团组织要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新时期党的建设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坚持“推优”工作制度,主动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推优”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切实发挥这一制度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切实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一支宏大而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各级团组织要把 “推优”工作的关口前移,狠抓一个“早”字,早教育、早培养、早选苗。要把对新生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作为全体新生入学教育的“必修课”,作为新生进校第一学期团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通过报告会、征文、党团员交流会、主题团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对新生开展入党启蒙教育,努力提高新生的政治觉悟。要及时组织和指导新生成立党章学习小组、理论学习小组,并为他们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提供组织保障、经费保障、资料保障。各院(系)学生党支部要及时安排责任心强、党性强、综合素质高的学生党员联系新生团支部,指导团支部组织新生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对新生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好苗子”,认真指导团支部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各级团组织要大力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通过团校、理论学习研究会、团的组织生活会等阵地,组织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通过交任务、压担子、提目标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在实际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经受锻炼和培养,并在实践中对他们进行考察。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
推荐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应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入党申请人建档制度、优秀团员培养制度、优秀团员定期考察制度、“推优”票决制度、“推优”公示制度等各项制度。
推荐工作的程序是:团支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建立工作档案;团支部在党组织指导下制定优秀团员培养计划,定期考察要求入党的团员青年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等,并如实填写《优秀团员培养考察表》;在对优秀团员进行一年培养考察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团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对象;团支部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报院(系)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上级团组织同意后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对象向同级党组织推荐。推荐工作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一次,也可按党组织的要求随时推荐。
各院(系)团委要加强对新生团支部书记进行“推优”工作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推优”工作程序和方法。
四、坚持“推优”条件,保证发展质量
各级团组织要按照“立足教育、重在培养、认真考核、积极推荐”的工作原则,坚持“推优”条件,严格考察,认真履行“推优”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确保“推优”质量。
团的基层委员会要经常检查下级团组织推荐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注意加强指导,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团员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建议。要把是否做好推荐工作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
五、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推优”工作。
凡是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学生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否则,不予发展。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抓紧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