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学生参与宿舍管理,真正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给同学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现制订教育科学学院楼层长管理制度(试行)如下:
一、楼长、层长职责:
1、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及学院宿舍管理规定。
2、每周二、四、六、日晚9点-10点对本楼层进行巡查,发现使用大功率电器、夜不归宿等违规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或学生会宿管部报告。
3、遇到紧急突发情况,如发生火灾、学生打架、起哄等,应挺身而出,及时处理或上报。
4、积极反映学生意见,做好上下沟通工作。
5、完成老师交给的其它工作。
二、楼长、层长权利:
1、楼长和层长在工作期间应享受学生干部待遇,在德育量化中按其实际工作情况,加相应积分。
2、在评优表先、奖助学金评定方面,楼长和层长和其它学生干部一样,其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3、楼层长有权利获得各种与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相关的培训。
三、楼层长选举办法:
1、楼长、层长从本院大一至大三学生中产生,采取他人推荐和自我推荐两种方式。
2、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女生每层楼设2名层长,每幢楼设2名楼长。男生设2名楼长,不设层长。
3、楼层长试用期一个月,工作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教育科学学院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