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河南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教育科学学院实际,特制定教育科学学院2025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成立2025年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公示与落实、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成立复试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做好复试试题、同等学力加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以及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二、复试方式、时间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见河南科技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网站。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6日(周三)全天
复试笔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周四)8:00-11:00
复试面试时间:2025年3月27日(周四)14:30-18:30
三、复试比例
根据学校分配的各专业招生指标,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比例为120%。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三个方面,满分250分。
(一)专业知识
教育管理领域:教育研究方法。满分100分。
学前教育领域:学前心理学。满分100分。
小学教育领域:教育理论综合、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考核方式:笔试。
(二)专业外语水平
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满分50分。
考核方式:笔试。
(三)综合素质及能力
考核内容:英语听说能力(40分)和综合素质(60分)。满分100分。
考核方式:面试。
(四)同等学力加试
小学教育领域:
教育心理学。满分100分。
小学教育学。满分100分。
(五)心理健康考查
通过综合面试考查、填写心理测试问卷等多种方式进行。所有考生须于复试前自行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中填写心理测试问卷。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考核成绩。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按违规处理。
五、成绩排名及总成绩计算
(一)成绩排名
各专业考生按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排名。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复试成绩不合格规定如下: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专业外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综合素质及能力成绩低于60分者;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4分者。
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成绩不再排名。
(二)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150×100×0.6+面试成绩(英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0.4。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
加权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相同者,按照初试成绩排名。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
2.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各招生学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组织进行,凡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体检费由校医院收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李老师,电话:17734890212,邮箱lhw123@hist.edu.cn
九、其他要求
参见《河南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教育科学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