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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年03月27日 07:08  点击:[]

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河南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教育科学学院实际,特制定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组织管理

成立2023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公示与落实、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成立复试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做好复试试题、同等学力加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以及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

复试方式、时间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

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见河南科技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网站。

资格审查时间:2023329(周三)全天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2023329(周三)14:00-18:00

复试笔试时间:2023330(周四)8:00-11:00

复试面试时间:2023330(周四)14:00-18:3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确定。

三、复试比例

根据学校分配的各专业招生指标,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调剂考生按照初试志愿、专业背景、初试成绩总分等)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计划比例150%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专业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及能力三个方面,满分250分。

(一)专业知识

教育管理领域:教育研究方法。满分100分。

学前教育领域:学前心理学。满分100分。

考核方式:笔试

(二)专业外语水平

考核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和写作能力。满分50分。

考核方式:笔试

(二)综合素质及能力

考核内容:英语听说能力(40分)和综合素质(60分)。满分100分

考核方式:口试

(四)同等学力加试

考核内容:

教育管理领域:

学校管理学。满分100分。

课程与教学论。满分100分。

考核方式:笔试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按违规处理。

、成绩排名

(一)成绩排名

各专业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排名。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复试成绩不合格规定如下: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专业外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4分

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成绩不再排名

(二)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150×100×0.6+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0.4。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

加权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相同者,综合考虑考生专业背景、工作单位、复试面试成绩等,由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调剂工作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教育管理领域的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与调入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一般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二)调剂复试考生确定

调剂名额及调剂要求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公布的为准。

教育管理领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在基础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工作的考生优先;分数优先。

以上原则按照学校招生比例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

2.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协议,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八、联系方式

老师,电话:0373-3040334,邮箱757088588@qq.com

九、其他要求

参见《河南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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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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