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要进行2016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班级均可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评选名额及条件
(一)优良学风班条件(大二以上班级,没有比例限制,按条件推荐)
1.全班学生思想进步,工作积极,政治素质高;
2.全班学生团结互助,行为规范,文明礼貌,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和思想道德修养高,全年没有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3.全班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班风优良,最近两学期课程成绩优良,没有不及格现象;
4.全班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成绩显著。
(二)先进班集体条件(全院2个名额,大二以上班级可申报)
1.班委成员履行职责,团结协作,勤奋工作,群众威信高;
2.全班学生学习努力,成绩在本年级名列前茅;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全年没有受学校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学生;
4.班级活动丰富多彩,在校、院(系)的各项活动中成绩突出。
(三)学习标兵条件(全院2人,大二以上学生可申报,每班限报一人)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获得学校奖学金。
(四)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全院8人,大二以上学生干部可以申报,另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各班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届时可以申报优秀团干,所以也不再参与此项评选)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2.刻苦学习,没有不及格现象;
3.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能出色地完成校、院(系)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五)三好学生条件(全院学生,各班按分配名额评选)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德育评定为优秀;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且学习成绩排名在前30%;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三、评选要求:
1、2015年度内被通报批评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先进个人的评选。
2、先进个人或集体上交手写或打印的申报表一份,从教育科学学院网站五四评优通知里下载。优良学风班要提供事迹材料和最近两个学期的成绩表。于下周三(3月30日)上午11点前上交团委办公室。
附三好学生名额分配表(各班主要按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其中教育学151、学前151、教育学141、学前142在班风建设考核中为本年级的第一、第二名,另增加一个名额):
班级名称 |
三好学生 |
班级名称 |
三好学生 |
班级名称 |
三好学生 |
班级名称 |
三好学生 |
教育学121 |
2 |
教育学131 |
3 |
学前141 |
2 |
学前151 |
3+1 |
教育学122 |
2 |
教育学132 |
2 |
学前142 |
2+1 |
学前152 |
3 |
学前121 |
2 |
学前131 |
2 |
学前143 |
3 |
学前153 |
3 |
学前122 |
2 |
学前132 |
2 |
学前144 |
3 |
学前154 |
3 |
学前123 |
3 |
学前133 |
3 |
中外141 |
3 |
中外151 |
3 |
学前124 |
2 |
学前134 |
3 |
中外142 |
3 |
中外152 |
3 |
|
|
|
|
教育学141 |
3+1 |
教育学151 |
3+1 |
教育科学学院团委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