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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有我,“乡”约盛夏(六):“典”入人心,教科学子宣讲《民法典》

2020年08月27日 10:24 张钊铭 点击:[]

为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7月27日,河南科技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青春奉献家乡,共筑宛城风采”义务宣讲团来到了南阳市人民公园。实践队员们开展了群众“对《民法典》中的惠民新法规了解情况”的调查、《民法典》惠民新法规宣讲等活动,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帮助市民了解并掌握最新的《民法典》惠民利民法律法规。

法治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文明、最科学、最可靠的治理方式,《民法典》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民法典》的制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的重要标志,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国家治理能力提升。《民法典》被视为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总规矩”,增进群众对它的理解和支持至关重要。

为了使此次宣讲活动顺利进行,宣讲团制作了宣传海报和宣传单,每位宣讲队员都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并且在队长的带领下集中学习《民法典》,此外,宣讲团还通过新媒体的力量宣传本次活动,展开跨学院班级宣传,旨在提高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充分调动同学们参与的积极性。

队员对群众进行宣讲

清晨的公园,来往的人群早已打破了静谧。宣讲队员们身着统一蓝色服装,一行蓝色队伍行走在绿色公园,恰似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实践队员首先采访了公园里的市民,与群众攀谈,了解了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程度。经过调查,队员们发现群众普遍对《民法典》了解不够深入,大部分群众停留在“听说过”的程度。面对这一现状,队员们经过讨论后,决定从生活中的实际案例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做个性化宣讲。

“叔叔阿姨,您们对今年新出台的《民法典》有什么了解吗?”

“我们平常倒是不太关注,有什么新政策吗?”

接下来,宣讲员对《民法典》中的新措施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讲解:社会上困扰大家已久的“扶不扶”、“救不救”问题,现在《民法典》规定见义勇为行为可以免除责任,杜绝了“英雄流血又流汗”现象;高空抛物造成的人员损伤,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么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责,避免了受害人吃“哑巴亏”……在宣讲队员的细心讲解中,刘女士多次点头表示赞同。

“之前我们都不知道啥是《民法典》,我们以为就是个新的法律,没想到它对我们的生活影响这么大,我回家再好好学习一下,这些政策对我们来说特别实用。”刘女士感慨道。

宣讲员从身边的小事入手,让群众认识到法律与个人息息相关。群众对法律知识的匮乏是我国法治进程的一大阻碍,当人们都具备了法治思维,讲证据,重规则,法治社会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这也是此次宣讲的意义所在。

在宣讲的过程中,王先生向队员抱怨他的烦恼,原来王先生在不久前的一次出差,自己的座位被一男士霸占,理由是他想要挨着他的妻子坐,希望王先生体谅一下,男士将车票给王先生希望与其换位置,王先生并不乐意,但碍于情面王先生同意与男子换座,听闻王先生的经历后,队员异口同声表示“无需让步,坚决回绝”,队员的底气正是来自《民法典》,《民法典》在第八百一十五条就对“反霸座”提出了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霸坐现象在近些年频发,2018年,一句“站不起来”,高铁乘客孙某的“霸座”行为火遍网络。随之曝光的,还有口口声声说自己岁数大的“霸座婶″、干脆装听不懂的“霸座大爷”……在没有法律规定前,霸座这种情况很多时候是一种道德谴责问题,现在通过法律明确化、规范化之后,让执法者有法可依,维护了社会秩序。《民法典》从立法层面让今后的“霸座”行为人人抵制、无处可循。

队员针对群众对民法典了解的现状,讨论宣讲策略

队长李萌恩表示:“身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生逢其时,也重任在肩,我们既是伟大时代的追梦人,也是伟大时代的圆梦人,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作为一名青年,我们应端正思想,积极开拓进取,为国家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以本次活动为例:我们可以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有效地将《民法典》中惠民利民的好法规,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和形式传递给群众,这也是我们当代大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实现人生价值,敢担当的具体表现。”

截止目前,“青春奉献家乡,共筑宛城风采”义务宣讲团在线上、线下宣讲累计300余人次,向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单200份。

活动结束后队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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