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国家开发银行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有关要求,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积极承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服务广大学子,贷款办理手续非常简便。贷款申请材料如下:
(一)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填写须齐全、准确,借款人要签字、按印;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县中心保留复印件;
4.县资助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续贷所需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填写须齐全、准确,借款人要签字、按印;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即不需加盖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县资助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首次申请需由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受理现场;续贷时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前往现场申请即可。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呼叫中心95593进行咨询。也可咨询相关县资助中心老师。